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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改革所取得的成效與提升空間 |
近日,廣東省人社廳邀請中山大學管理學院申曙光教授,就社會廣泛關注的有關社會保險的熱點難點問題進行解析。
申曙光從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問題出發,以通俗易懂的方式解答了與公眾利益和深化社保制度改革密切相關的多個問題。 從申曙光的解析中,可以看到廣東社保改革的已有成就,亦可管窺其未來的發展脈絡。
基礎養老金省級統籌要加快
當前,對于養老保險如何實現全國統籌有兩種不同的思路: 一種思路是分步走,以省級統籌為過渡再實現全國統籌; 另一種思路則是一步到位, 從地市級統籌直接跨入全國統籌。
申曙光認為,養老保險全國統籌作為一項社會經濟政策,其順利實施離不開中央政府的宏觀決策, 也離不開地方政府的執行。因此, 在政策選擇中既要遵從于 “統” 這個大局, 又要堅持 “分”這個策略。 某些具有共性的項目必須做到制度設計之初的一步到位,以減少后續制度運行的 “再轉制成本”和碎片化隱憂; 同時, 又要尊重各地區經濟發展水平和養老保險的實際情況,對操作復雜、 涉及各群體切身利益的項目,宜采取漸進的方式分步實施。
基礎養老金的全國統籌是一個既定目標,為此,國家有關部門正在廣泛調研,研究設計相應的方案。 申曙光認為, 全國統籌的基礎是省級統籌,但各省的情況不一樣, 難以形成一個全國適用的模式。 正因為如此,不同省市探索形成了不同的統籌模式。 廣東省2008年即開始推進養老保險省級統籌, 2009年實施省級調劑與預算管理相結合的養老保險省級統籌模式,建立了各級政府養老保險責任分擔機制———各市按收支平衡原則編制養老保險基金預算, 同時按單位繳費總額的9%上繳省級養老保險調劑金,由省統一調配, 主要撥給養老保險基金支付壓力大的地區, 確保企業離退休人員養老金的按時、 足額發放。顯然,這種模式能夠增強養老保險基金在全省的統籌調劑能力, 從而有利于社會保險互助共濟、 風險共擔功能的實現。
受區域經濟發展不平衡、 地方利益等因素的影響,廣東省實行養老保險省級統籌仍存在一些亟須改進的地方: 一是基金管理尚未實現省級統一,各市分散管理影響社;鸬恼w規劃、統籌調劑,難以發揮基金的規模效益和整體功能。 二是繳費基數、比例尚未統一,部分市的單位繳費比例尚未調整至省統一規定的13% -15%的水平, 繳費基數下限尚未調整至省統一的全省全口徑從業人員平均工資的60%的水平。
申曙光認為,國家有關部門正積極研究制定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方案, 預計將對廣東省產生較大影響,這也在客觀上對廣東省提出了加快推進省級統籌工作的要求。
城鄉養老保險銜接要照顧參保人心理
今年2月底,人社部和財政部印發了 《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據了解,廣東省有關部門正在為實施這個 《辦法》開展緊鑼密鼓的準備工作,申曙光認為政府一定會辦好這件事,但在這個過程中要了解普通參保人的心理。
普通參保人有可能會重點關注以下幾個問題:第一,所謂的銜接是指參保人員在兩種制度間可以自愿雙向銜接,既可以按規定從居保轉入職工養老保險,也可按規定從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居保。第二,要注意銜接時點。辦理制度銜接的時點為最后領取養老保險待遇之時。參保人員達到職工法定退休年齡前不辦理制度銜接手續,或已達到職工法定退休年齡但按照規定繼續延長繳費的也不辦理制度銜接手續。第三,銜接條件方面要注意: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滿15年的,可以申請從居保轉入職工養老保險。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有三種處理情形:一是可以從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居保;二是可以申請職工養老保險繼續繳費至滿15年時再從居保轉入職工養老保險;三是繼續繳費后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仍不滿15年,但不再繼續繳費的,可申請從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居保,也可以個人書面申請終止職工養老保險關系。第四,無論是從居保轉入職工養老保險還是從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居保,都將個人賬戶儲存額(含政府、 集體補助部分) 全部轉移,合并計算。
社保基金積累仍不足
2014年,廣東省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養老金為2197元,在全國排名第8位,位列西藏、北京、上海、青海、天津、新疆、寧夏之后。
申曙光認為,基本養老金水平排在廣東省前面的省市中, 北京、上海、天津為直轄市,經濟形態屬于城市經濟, 廣東省無法與之相比。然而如果只看城市的情況,深圳市2013年基本養老金高于北京、上海、 天津。 此外, 西藏、 青海、新疆、寧夏等省區屬于國家政策重點扶持地區, 養老金中包括了邊遠、高原地區等補助,水平自然也較高。
基本養老金替代率可以更直觀地反映退休人員的生活水平。廣東省由于地區發展不平衡,各地社會平均工資水平差距較大,因此養老金水平也受到影響。雖然粵東、粵西、粵北地區平均養老金的絕對額不高,但與當地社會平均工資相比落差并不明顯。2013年,全省基本養老金替代率在全國排名第4位,也高于全國平均水平。
但是,在廣東省發達地區,因為生活費用高,如果維持現有養老金水平不變,部分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待遇難以維持正常的生活水平。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廣東省的養老保險待遇水平還需要逐漸提高。未來,這種水平的提高主要依靠多層次保障體系的建立來實現。
另一個問題是,有人認為廣東的社會保險基金結余太多,可以通過降低繳費或者提高保障水平來加以消化。不過,社會保險的運作原理就是通過一定形式的資金積累來應付未來的風險,沒有基金的積累就沒有社會保險。申曙光認為,從總體上來看,廣東不是積累了太多的社保基金,而是積累不夠。
以廣東省的養老保險為例:全省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結余達4000億元。但是,人均結余量并不多。以2012年為例,全省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累計結余3600多億元,人均結余9000多元。 同期,全國養老保險基金累計結余2萬億元,人均結余8700元,廣東省人均基金結余只是略高于全國水平。根據測算,按照目前的待遇發放水平,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現有結余量僅夠支付基本養老金不足50個月。而由于廣東的退休人數在快速增加,待遇水平在逐年提高,因此,事實上還不可能支付這么久。
全省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結余基金,實質上主要是個人賬戶的結余。目前,累計結余中參保人的個人賬戶基金占89%左右,統籌基金僅占11%左右。 這種結余還是一種局部性的結余:珠三角地區的 (含省本級)基金結余占90%,粵東、粵西、粵北地區的基金結余僅占10%; 部分市收支赤字嚴重,養老金支付能力受到制約。特別是在人口快速老齡化的局勢下,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數正大幅增加,參保繳費人數的增長速度相應放緩,養老保險基金結余將面臨增幅下降的狀況,養老保險基金支付壓力將進一步加劇。因此,總體上來看,這種結余并不是太多而是不夠。
當然,結余的基金需要很好的運作以免貶值,但這是另一個層面上的問題。
提高醫療保障水平空間較大
多年來,廣東省在建立和健全醫療保障體系,實現城鄉醫療保障一體化和醫保公共服務均等化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實現了絕大多數城鄉居民都有基本醫療保障,保障水平逐年提高,可報銷藥品范圍進一步擴大,參保人還可在全省范圍內自由選擇定點醫療機構就醫并即時結算。
同時,廣東省出臺政策,將需長期接受門診治療的惡性腫瘤、腎移植、高血壓、糖尿病等疾病的費用納入統籌基金報銷,方便慢性病和重病患者門診治療。
廣東省還積極探索開展大病保險試點, 其要點是委托商業保險承辦城鄉居民大病醫療保險, 進一步提升居民大病保障和服務水平。 大病保險不需個人另行繳費,對參保人患大病產生的高額醫療費用經醫療保險報銷后需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給予二次報銷,大大提高了醫療保險的保障水平,對于困難和低收入家庭來說具有特別意義。
申曙光認為,要進一步提高城鄉居民醫療保障水平,應加強四個方面的工作:一是做好部分特殊人群的托底保障工作,醫保向困難人群、風險較大的人群傾斜,減輕困難人員大病醫療費用負擔。二是發揮市場力量,提升大病管理服務水平。借助商業保險機構的網絡、人員等, 推行大病保險一站式結算,同時加強對醫療服務和醫療費用的監控和異地就醫核查等相關工作。三是繼續發揮醫療保險規范醫療行為、控制醫療費用過快增長的作用,加強醫療保險對醫療行為的監管、對就醫行為的引導,促進醫療衛生資源的合理利用,以真正減輕病人的經濟負擔。四是加強醫療保險與醫療衛生政策的協調,讓大部分常見病、多發病在基層醫療機構得到治療,以降低總體醫療費用,方便群眾就醫。 |
來源:廣州華路卓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2014-07-11 11:3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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