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系重大的社保基金監管,系列新規正在醞釀。
在16日人民大學舉辦的中國養老金峰會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社會保險基金監管司司長陳良透露了這一消息。
這些正在醞釀的辦法包括社保基金監督條例、社保基金投資運營辦法、職業年金條例、企業年金違規處理辦法等。
此外,當前社保經辦機構的信息能力也得到增強,陳良介紹,當前“金保工程”軟件開發已經完成,目前已在三個地方試點,該系統監測能力直達到區縣,通過日常檢測發現疑點,進一步排查和解決問題。
監管三大問題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胡曉義在總結當前社保制度時指出,當前,在保證養老保險制度可持續發展的過程中,人口老齡化的加劇,對基金保值增值提出了挑戰,特別是隨著金融危機的蔓延,企業年金等基金保值增值更加困難。
“在目前基本養老金結余規模不斷擴大,但保值渠道仍比較窄,需要在強調基金安全的前提下,進一步加強利用。”胡指出。
數據上看,百姓的養老錢確實數額巨大,陳良稱,截至2008年底,我國五項社保基金累計收入1.38萬億元,支出1.03萬億元,累計結余1.41萬億;就企業年金看,到去年底積累1800億元,比2007年增加300多億;此外,我國戰略儲備的社會保障金達5100億元。
作為社保基金監管的指導部門,去年下半年到現在,人社部會同審計署、財政部、衛生部等10個相關部委,進行了全面的社保基金專項治理,“目前已工作10個月,初步收到一些效果,下一步要由省里對所屬地市進行檢查和抽查,部一級對省進行檢查和抽查。”陳良說。
陳良大致總結了社保基金違規的兩大類問題。一是對基金構成侵犯的,諸如用于支付對象的基金被挪用建設廣場、修道路或平衡地方財政預算;或者管理人員個人貪污社保基金;醫療機構或個人通過各種方式套取社保基金。
另一方面是由于管理不規范所造成的基金風險,諸如本來應該及時歸入賬戶的未及時歸入;在銀行開戶數量限制下,卻在每個銀行都開列多個賬戶等。
作為基金監管具體負責人,陳良進一步介紹了當前社保基金監管面臨的三大問題。
其一是由于統籌層次低,監管難度因而加大,“雖然國家已經決定,今年底實現養老保險省級統籌,但其他四項保險仍然還停留在縣、市級統籌。光是社保經辦機構,全國就有7450多個,可以說每個都是風險源,基金鏈條很長,監管難度很大”。
第二個面臨的問題是監管法律法規缺失,監管力度薄弱。據陳良介紹,由于法規建設滯后,目前我國尚未出臺社保法,專門的基金監督法規更談不上,“目前關于監管的最高層次是部門規章,并不是法,層次比較低,效率因而較差”。
同時,基金監督力量薄弱,機構不健全,人手配置少也是問題,“面對那么多可能的風險源,苦于人手缺少,而無法進行大范圍檢查,一些問題可能因而被掩蓋,從之前發現的一些案子上也是如此”。
陳良介紹,1998年以前,基本沒有基金監管工作,長期以來,監管基本上脫節于制度和經辦機構發展;1998年人社部社保基金監管司成立后,最開始只對行政機構進行監督;后來企業年金由企業和行業進行運作管理后,開始對金融機構的市場行為進行監督。
就監管職責分屬看,當前對社保基金的監管,除主管部門人社部外,還包括財政部門、稅務部門、各級醫院、藥店、各類金融機構及郵政部門,基金管理比較分散。
其三是社會保障基金面臨保值增值的壓力。據了解,國家法定的社保基金投資渠道是購買國債和銀行存款,基金貶值的壓力較大,“特別是當前金融危機蔓延的情況下,我們既要解決社保基金閑置不用的問題,又要面對股市大幅度縮水的問題,如何解決基金保值增值,是當前面臨的重大問題。”陳良說。
系列新規將出
陳良對今后社保基金監管進行了系統展望。他建議今后首要的是加強基金監督的法制和能力建設,他介紹,已經兩次審議的社會保險法中有專門章節,對基金監督做出規定;而目前社保基金監督條例也正在制定中,“隨著這些法律法規的頒布實施,基金監督的法制渠道將會提高”。
陳介紹,當前正在加緊研究社會保險基金投資運營辦法。他這樣解釋該辦法的醞釀背景:在結余的大量社保基金中,其中主體是養老保險,當中占主要比重的又是個人賬戶部分,是積累型的資金。“這些資金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不會動用,如何有效運營和管理,關系到基金的使用效率和退休人員將來的生活水平,研究該辦法,探索如何有效應對危機,使風險得到有效控制,適當增值相當必要。”
在與基金穩定和安全相關的個人賬戶“做實”方面,胡曉義指出,目前全國13個省開展了做實個人賬戶試點,做實積累的資金有1100多億元人民幣,下一步要繼續做大做實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制度,今年將擴大做實個人賬戶試點,并制定地方積累做實基金的投資管理辦法,在加強監管降低風險的前提下,實現保值增值。
人社部社保所所長何平介紹稱,吸收兩會期間代表委員對社保基金投資實業等新投資渠道的建議,他們也在進行相關的可行性研究,并排定了一些實業名單,進行具體分析。
胡曉義表示,下一步在社會保險法的框架下,還將研究制定一系列法規,其中之一就包括社會保險基金的監督條例、職業年金條例等等。陳良表示,當前還正在醞釀企業年金違規處理辦法等制度。
而社保機構的健全完善也很重要。今年兩會上,有專家提議成立類似于銀監會、證監會的社保基金監督管理委員會,加強監管部門的權責,保證執行力。
當問及該建議可行性時,陳良指出,這需要在實際工作中慢慢創造機制和條件,如果從上到下都像對待銀行證券基金保險等行業一樣,來重視社會保障基金,就有了先決條件;另一方面,隨著社保體系的完善,社保覆蓋面的增大,基金規模的增大,也將促使我們在機構和體制建設上進行新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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